自2023年1月1日起,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商業(yè)公司法已進行重要修訂,其中包括要求BVI商業(yè)公司在財政年度結束后九個月內向其注冊代理人提交年度財務報告(“Annual Return”)。此舉旨在加強公司財務透明度,確保合規(guī)性并提升商業(yè)環(huán)境的穩(wěn)健性。
該申報表模板由簡化的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構成,無需經過審計程序。


▲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官網(BVIFSC)
除此之外,BVI還頒布了《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yè)公司財務審報表令》,為年度報告的具體要求提供了詳盡指導。本文將深入解析這些修訂內容,以協助相關企業(yè)和個人了解并滿足新的法規(guī)要求。
提交時間和方式
對于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其首個提交截止日期為財務年度結束后的九個月內,即2023年10月1日。
而對于以自然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為財務年度的公司,其首個提交截止日期則為2024年9月30日(建議客戶于2024年1月1日起開始提交Annual Return,并在截止日前至少提前1個月進行申報)。此后,每年的提交截止日期將依此類推。
提交方式:BVI年度申報表應提交至公司的注冊代理人或BVI公司注冊處。為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保密性,建議通過安全電子方式或郵寄進行提交。
保密性說明
提交的BVI年度申報表將被視為機密信息,受到嚴格的保密規(guī)定保護。未經公司明確授權,任何第三方均無權查閱或泄露相關信息。
未按時提交的處罰
若公司未能按時提交年度申報表,將構成違法行為并可能面臨罰款:應提交周年申報表后的第一個月罰款為300美元;隨著延時的增加,最高罰款可為5,000美元。若公司仍未履行提交義務,其名稱甚至可能被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豁免提交的公司類型
根據《公司法》第98A(5)條,以下類型的公司無需提交年度申報表:上市公司、受金融服務法規(guī)監(jiān)管的公司、已向英屬維爾京群島稅務局提交年度報稅表并附有公司財務報表的公司以及正在清算的公司。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的年度報稅表在清算開始前就已到期,則該豁免不適用。清算中的公司無需為清算期間準備年度申報表,但必須提交清算開始前所有財政年度的年度申報表。
編制申報表的相關準則
目前,《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yè)公司法》并未明確規(guī)定編制年度報表應遵循的具體會計準則。因此,公司可根據自身業(yè)務需求和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且公司在編制財務報表時也可使用任何貨幣,即年度申報表模板中顯示的美元幣值可以替代為其他貨幣。
年度申報表的審計要求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yè)公司法2022年修正案》和《財務申報表令》的規(guī)定,年度申報表無需接受審計。這降低了公司的合規(guī)成本并簡化了報告流程。然而,公司仍需確保所提交的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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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由于年度申報表需要詳細填寫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在相關年度的財務記錄和活動,建議盡早開始整理相關文件并尋求專業(yè)人士的協助以確保按時合規(guī)地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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